目次
附录C(资料性附录)矿床工业指标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地质方案法)17
附录D(资料性附录)矿床工业指标论证报告主要内容(经济分析法)19
附录E(资料性附录)矿床工业指标论证报告主要内容(类比论证法)2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杨强、万会、雍卫华、谢志勤、鄢正华、王婉琼、汪汉雨、金铜标、毛雁、马洪志、张延庆、谢建强、赵亚辉、余海洋、杨兵、修艳敏、付有山、党延霞、唐卫国、李良军。
矿床工业指标论证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矿床工业指标论证的目的任务、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基本条件、基本程序、矿床工业指标构成、矿床工业指标论证方法、技术经济参数确定要求、有关指标论证要求、成果报告编制等。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矿产勘查、开采中矿床工业指标论证及其成果报告编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908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7766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25283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GB/T33444 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GB50598 水泥原料矿山工程设计规范
GB 50612 冶金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771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
GB 50782 有色金属选矿厂工艺设计规范
GB 50830 冶金矿山采矿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矿床工业指标technicalparametersandvariablesfororedeposit
指在一定时期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对矿床矿石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方面所提出的指标,是圈定矿体、估算资源量的依据。
注1:通常包括一般工业指标和论证的矿床工业指标。
注2:论证的矿床工业指标一般用于矿产资源勘查的详查、勘探阶段。
3.2
一般工业指标generaltechnicalparametersandvariables
指按有关规定发布的一般性参考指标,是一定时期内在一般技术经济条件下用于圈定矿体、估算资源量的依据。
注:通常用于矿产资源勘查的普查阶段。
3.3
边界品位cut-offgrade
是指圈定矿体时对单个样品主要有用组分含量的最低要求,是“矿”与“非矿”的分界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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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最低工业品位minimum industrial cut-off grade
指圈定工业上可利用的矿体时,参照盈亏平衡原则论证确定的、对单个勘查工程连续样品段(部分矿种也可按块段)中主要有用组分平均含量的最低要求。
3.5
边际品位cut-off grade on block basis
指估算资源储量时对矿块主要有用组分平均含量的最低要求。
3.6
最低综合工业品位minimum industrial equivalent cut-off grade
指圈定矿体时对同一矿床(体)中存在两种及以上有用组分时,将各有用组分折算为以主组分表示的 当量品位的最低要求。
3.7
最小可采厚度minimumminingthickness
指根据当前采矿技术和矿床地质条件确定的具有工业开采价值的单个矿体(矿层、矿脉等)厚度(真厚度)的最低要求。
3.8
最小夹石剔除厚度minimumthicknessofseparableinternalwaste
指在当前开采技术条件下,圈定矿体时单工程中应单独剔除的夹石最小厚度(真厚度)要求。
3.9
无矿地段剔除长度eliminating length of non-ore area
指沿脉坑道中矿化不连续的应予以剔除的低于边界品位的“非矿”部分的最小长度要求。
3.10
最低工业米·克/吨值minimumindustrialmeter·gram/tonnergrade
指最小可采厚度与最低工业品位的乘积。对某些矿床,当单工程单矿体真厚度小于最小可采厚度而品位较高时,可用最低工业米·克/吨值圈定矿体。
3.11
最低工业米·百分值minimumindustrialmeter·percentilegrade
指最小可采厚度与最低工亚品位的乘积。对某些矿床,当单工程单矿体真厚度小于最小可采厚度而品位较高时,可用最低工业米 ·百分值圈定矿体。
3.12
含矿系数(含矿率)oreratio
是矿床或矿体、矿段、块段及单工程中的工业可采部分与整个矿床或矿体、矿段、块段及单工程 之比,分为线含矿系数(长度比)、面含矿系数(面积比》、体含矿系数(体积比)、质量含矿率(质量 比)。
3.13
平均剥采比average stripping ratio
是露天境界以内的岩土剥离总量与露天境界内可采出矿石量之比。
注:岩土剥离总量包括露天境界内矿体上覆岩土、矿体间夹层、矿体上下盘需剥离的岩石量等。
3.14
伴生组分综合评价指标minimumcomprehensiveevaluationcriteriaof associated components
指矿石加工选冶过程中可单独出产品,或能在精矿及其他产品中富集、计价,或在后续工艺中可综合 回收利用的伴生组分含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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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有害组分允许含量maximumcontentofharmfulcomponents
指采矿、矿石加工选冶过程中,危害人体健康、产生环境污染及影响矿产品质量的有关组分最大允许含量要求。
4总则
4.1目的任务
遵循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通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提出用于圈定预期可经济开采的矿体,估算资源量的具体指标。
4.2基本原则
4.2.1遵循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
4.2.2 遵循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矿山建设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4.2.3有利于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4.2.4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4.2.5全面考虑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体现最佳综合效益。
4.2.6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时合理论证、优化矿床工业指标。
4.3基本要求
4.3.1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依据勘查成果进行论证。
4.3.2综合分析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地质、采矿、矿石加工选冶、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策等因素进行论证。
4.3.3矿床地质研究、矿石质量研究、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研究、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研究、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一般应达到详查及以上勘查工作程度。
4.3.4 确定边界品位与最低工业品位时,应考虑二者的合理匹配,尽量保持矿体的自然形态与矿体连续性、矿体圈定的合理性和完整性,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使矿床开发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
4.3.5 论证矿床工业指标时,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和参数的选取应与销售产品对应的生产阶段(采矿、矿石加工选冶)一致。
4.3.6需分采、分选的不同类型矿石,应进行具体分析,必要时,分别论证矿床工业指标。
4.3.7 论证工业指标时,存在同体共生矿产的宜论证制定综合工业指标,以当量品位表示;对于经济价值较高的伴生矿产,可参与综合工业指标论证。同体共生矿产也可分别论证各主要有用组分的最低工业品位指标,按不同组分分别提出品位指标。存在异体共生矿产的,可根据共生关系,结合采矿、矿石加工选冶工艺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区别,分别论证工业指标。
4.3.8 有用组分的品级对经济价值有显著影响时,应分别提出相应品级的指标要求。
4.3.9 充分考虑伴生组分综合回收利用的可能性,根据矿床地质特征、矿石加工选冶试验研究成果和矿山生产实际,确定综合评价指标。具体要求见GB/T 25283的规定。
4.3.10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提出有害组分允许含量指标。
4.3.11同一矿床中设有多个矿业权的,论证其中任一矿业权范围的工业指标时,技术经济参数的选取应考虑协调性和合理性。
4.3.12依据的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试验研究成果、矿山生产技术经济指标,至少应达到业界平均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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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水平。拟定的采选(冶)方案、工艺流程,选取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不低于同类矿山平 均水平。
4.3.13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工业指标论证时,应遵循相关管理要求。
4.3.14倡导采用三维矿业软件进行矿体圈定、资源量估算及工业指标论证。
4.4基本条件
4.4.1已基本查明或详细查明矿床地质特征及矿石特征。
4.4.2已基本查明或详细查明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4.4.3主矿产及共生、伴生(以下简称共伴生)矿产已取得能代表矿石特征的加工选冶试验成果,其试验 研究程度满足相关要求。
4.4.4矿山建设外部条件基本具备,或完善矿山建设外部条件的途径可以预期,投资可以匡算。
4.4.5已具备或基本具备选定相关技术经济参数的条件。
4.4.6 对于生产矿山,应收集齐全所需的实际生产技术经济指标和相关资料。
5矿床工业指标构成
5.1矿床工业指标内容
5.1.1矿床工业指标内容包括矿石质量(化学的和物理的)指标及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的要求。
5.1.2矿石质量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边界品位、最低工业品位、边际品位、最低工业米·百分值(米·克/ 吨值)、含矿系数、最低综合工业品位、矿床平均品位、伴生组分含量(必要时包括有害组分允许含量)、物 化性能要求等。根据需要,部分矿种可增加工业品级指标。对于冶金辅助原料和某些非金属矿床,起主导作用的是矿石物化性能,其矿床工业指标可不包括品位指标。
5.1.3矿床开采技术条件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最小可采厚度、最小夹石剔除厚度、无矿地段剔除长度、平均剥采比、边坡角、开采深度等。
5.2矿床工业指标内容选择
具体论证的工业指标应根据矿床工业指标体系、矿床地质特征、矿种与矿产品用途、开采技术条件、采矿工艺及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等选择确定。
5.3矿床工业指标体系
5.3.1矿床工业指标体系包括工程指标体系和矿块指标体系。
5.3.2工程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边界品位、最低工业品位、最小可采厚度、最小夹石剔除厚度等指标。通常在使用几何法(如断面法、地质块段法等)估算资源量时采用。应用时针对单个勘查工程(部分 矿种为块段)采用边界品位结合最小可采厚度及最小夹石剔除厚度等要求界定矿石与围岩,采用最低工 业品位圈出工业上可利用的矿石,再利用各勘查工程的圈矿结果通过内圈或外推确定矿体及工业矿体的 范围,估算资源量。
5.3.3矿块指标体系:通常以边际品位为主,兼顾其他因素,在使用地质统计学法、距离幂次反比法等估算资源量时采用。一般根据地质矿化规律采用某一个品位界线(一般介于地质上的矿化品位与工程指标